斷定結構為重鋼與輕鋼結構確實沒有一個統一的規范,很多有經歷的設計師或項目經理也常常不能完全說明白,但青島鋼結構公司能夠以一些數據歸納考慮并加以判別:
一、廠房行車起吊分量:大于等于25噸,能夠以為為重鋼結構了。
二、每平米用鋼量:大于等于50KG/M2,能夠為是重鋼結構。
三、首要構件鋼板厚度:大于等于10MM,輕鋼結構用的較少。
四、別的,還有一些參考值:如每平米造價,大構件分量,大跨度,結構方式,檐高級,以上這些在判別廠房是否為重鋼或輕鋼時能夠供給經歷數據,當然現在很多建筑都是輕、重鋼都有。但有一些我們能夠較肯定的說是重鋼:如:石化廠房設備、電廠廠房、大跨度的體育場館、展覽中心,高層或超高層鋼結構。
五、實際上國家規范和技能文件都并沒有重鋼一說,為區別輕型房子鋼結構,或許稱一般鋼結構為“普鋼”更適宜。由于一般鋼結構的規模很廣,能夠包含各種鋼結構,不論荷載巨細,乃至包括輕型鋼結構的許多內容,輕型房子鋼結構技能規程僅僅針對其“輕”的特色而規則了一些更具體的內容,并且規模只局限在單層門式剛架。
六、輕鋼也是一個比較迷糊的名詞,一般能夠有兩種了解。一種是現行《鋼結構設計規范》(G ** 17-88)中第十一章“圓鋼、小角鋼的輕型鋼結構”,是指用圓鋼和小于L45*4和L56*36*4的角鋼制作的輕型鋼結構,首要在鋼材缺乏時代時用于不宜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制作的小型結構,現已基本上不大選用,所以這次鋼結構設計規范修訂中已基本上傾向去掉。另一種是《門式剛架輕型房子鋼結構技能規程》所規則的具有輕型屋蓋和輕型外墻(也能夠有條件地選用砌體外墻)的單層實腹門式剛架結構,這兒的輕型首要是指圍護是用輕質資料。既然前一種已經快撤銷,所以現在的輕鋼意義首要是指后一種。
七、由此可見,輕鋼與普鋼之分不在結構本身的輕重,而在所承受的圍護資料的輕重,而在結構設計概念上仍是共同的。
